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完善科研经费使用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学校科研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高等学校科研助理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教技〔2010〕4 号)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 号)等政策规定,学校研究制定了《国际关系学院科研财务助理岗位管理办法》,并经 2017 年 6 月 27 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际关系学院
2017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