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了加强学校境外科研基金的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59 号)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网络和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等管理的意见》(教党〔2011〕32 号)等政策规定,学校研究制定了《国际关系学院境外科研基金管理规定》,并经 2017年 6月27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际关系学院
2017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