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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教职工2014年度科研详情补录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2-02     点击数量:

为完善我校在职教职工的科研信息,即日起开始进行2014年度科研详情补录工作。现将工作流程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个人网上在线申报及材料提交

请我校教职工通过在校园内网中登录“(新)科研管理平台”,或在网址栏输入http://172.16.1.242/business/login.jsp(类别为普通,用户名、密码均已初始化为本人员工号,请登录后修改)进入新校级科研管理系统,对本年度(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正式出版和发表的科研成果、承担和参与的研究项目情况、以及个人科研奖励情况进行申报录入。具体要求如下:

1. 成果须由申报人使用系统“我的成果”栏目下“论文成果”中“新增”功能进行网上申报,多人完成的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并为每个参加者登记撰写字数与贡献率。

2.科研成果在系统中录入时,除打“*”号栏目必须填写外,还请尽量完整填写其它信息,比如著作类请填写ISBN号,论文类请填写期刊ISSN号等。科研成果需提供电子版(可直接扫描后上传,也可从知网下载电子版后上传)

3.科研成果录入中“项目来源”栏是指著作、论文为何种项目成果。社科类非项目成果请选择“无依托项目研究成果”,理工类非项目成果请选择“非立项研究”。如确为项目成果的,请根据实际情况对应选择,同时在备注栏填写项目名称、项目号等基本情况。

4.个人网上在线申报完成后,请于2015年3月11日17:30前提交相关成果实物及证明材料至本部门负责科研统计的人员进行核对,并请各部门负责人员于3月13日11:30前将材料交至科研处。各项证明材料原则上须提交原件,用以审核。本人如须保存原件,请再提供一份复印件。论文可提交复印件,但须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及正文全文

5.凡已在科研处进行登记、确认的校外项目及校级项目均由科研处负责在系统中进行登记,项目组成员不再进行网上申报。未经科研处登记、确认的校外项目,须先履行登记确认手续后,由科研处负责网上登录。

本次科研详情补录工作完成后,2014年度的科研情况不再进行统计,请大家配合。

如有疑问,可电话联系:1388 ;地址:办公楼213。

特此通知。

科研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六日